演藝新空間與尋常的“景區實景演出”不同,演藝新空間它在一塊人流量龐大、生活設施齊全的區域中,設置多臺駐場演出地點——除了景區以外,還有地鐵站、書店、商場等地方,都可以形成演出“群落”。從質上來說,演出更多的從劇院走到了戶外的生活區域,而不再僅僅是在游覽的景區。從量上來說,演出集中分布在生活空間中,會大大提高了觀看演出的便捷度。
只是,上海文化廣場在評估中展現出的基于較高文創指數帶來的活力指數,很大程度是基于一定數量的具備觀劇習慣的消費者。而對于不具備演出習慣的消費者——尤其是當消費對象為動輒2~3小時的大型劇目,演藝新空間的地點并無特殊之處。根據指數評估,在人流數量上,上海文化廣場及周邊地帶其實并不占優勢。甚至相比較而言,其設施體量還有所不足。